各校外学习中心:
为保证学院200707届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“优秀毕业生”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校外学习中心按2007届秋季毕业生10%比例推荐“优秀毕业生”,于2007年6月30日前以传真件形式上报学院教学管理部学籍办公室董平老师处(传真:0510-85864535),学院将根据上报名单按5%比例评选。如未按时上报推荐名单视自动放弃。
二、优秀毕业生推荐主要条件:
1、课程平均成绩位于前列;
2、毕业论文成绩“良”以上;
3、在读期间综合表现优异;
4、 在读期间无违法、违反校纪校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