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名称 | 层次 | 统考科目 |
汉语言文字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英语专业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A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思想政治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教育管理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数学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历史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物理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化学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体育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心理学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小学教育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学前专业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计算机应用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(高起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《高等数学B》 | |
工商管理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(高起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《大学语文B》 | |
经济管理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(高起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《大学语文B》 | |
法学 | (专升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 |
(高起本) | 《大学英语B》《计算机应用基础》《大学语文B》 |
二、根据我院教学计划和安排, 参加2007年4月份“统考”学员和考试科目如下:
1、04-2级(高起本)除计算机应用专业外,其余高起本各专业学员考大学语文(B);
2、05-1级(高起本)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员,考高等数学(B),其余各专业学员考大学语文(B)
3、05-2级(高起本)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员,考高等数学(B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其余各专业学员考:大学语文(B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
4、05-2级(专升本)英语专业学员,考大学英语(A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非英语各专业学员,考大学英语(B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
5、06-1级(专升本)英语专业学员,考大学英语(A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非英语各专业学员,考大学英语(B)、计算机应用基础;
6、06-1级(高起本)各专业学员,考计算机应用基础;
7、2006年6月份和10月份未通过“统考”相关科目的学员,均应考相关科目。
全国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“统考”对考试违纪的处理
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网考委[2005]1号文件规定: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,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;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,当次考试全部科目的成绩无效,并停考1-3年的处理。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者,取消统考资格。
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“统考”免试条件
根据国家教育部教高[2004]5号文件精神,对部分公共基础课“统考”的免考条件,作如下规定:
一、已具有国民教育系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,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;
二、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;
三、除英语专业学生外,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(CET4)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、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四、入学时年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五、除英语专业学生外,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。 (具体规定详见教高[2004]5号文件精神)